出埃及記 32:1-5百姓見摩西遲延下山,大家聚集到亞倫那裡,他説:「起來,我們做神像,可以我們前面引路,因為領我們出埃及地那個摩西,我們知道他遭了什麼事。」…
創世記 6:12神觀看世界,見是敗壞了,有血氣人,地上敗壞了行為。
創世記 7:1耶和華對挪亞説:「你和你全家要進入方舟,因為這世代中,我見你我面前是義人。
創世記 19:4,7-9他們沒有躺下,所多瑪城裡各處人,帶少,來圍住那房子,…
民數記 14:1-10當下全會眾喧嚷,那夜百姓哭號。…
約書亞記 24:15若是你們侍奉耶和華,今日可以選擇所要侍奉,是你們列祖大河那邊侍奉神呢,是你們所住這地亞摩利人神呢?至於我和我家,我們侍奉耶和華。」
撒母耳記上 15:9掃羅和百姓憐惜亞甲,愛惜上牛、羊、牛犢、羊羔並一切美物,不肯滅絕。,殺了。
列王紀上 19:10他説:「我耶和華萬軍發熱心。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,毀壞了你壇,刀殺了你先知,只剩下我一個人,他們要尋索我命。」
約伯記 31:34懼怕大眾,宗族藐視我使我,以致閉口無言,杜門不出——
箴言 1:10,11,15我兒,惡人若引誘你,你不可。…
箴言 4:14不可行惡人路,不要走壞人道。
馬太福音 27:24-26彼拉多見説無濟於事,生亂,拿水眾人面前洗手,説:「流這義人血,罪我,你們承當吧!」…
馬可福音 15:15彼拉多要叫眾人,釋放巴拉巴他們,耶穌鞭打了,交給人釘十字架。
路加福音 23:23,24,51他們催逼彼拉多,求他耶穌釘十字架上,他們聲音得了勝。…
約翰福音 7:50,51內中有尼哥迪慕,從前去見耶穌,他們説:…
使徒行傳 24:27過了兩年,波求‧非斯接了腓力斯任;腓力斯要討猶太人喜歡,留保羅監裡。
使徒行傳 25:9但非斯要討猶太人喜歡,問保羅説:「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,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?」
羅馬書 1:32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人是當死,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,喜歡別人去行。
撒母耳記下 16:3王問説:「你主人兒子哪裡呢?」洗巴回答王説:「他耶路撒冷,他説:『以色列人今日我父國歸我。』」
撒母耳記下 19:27我主我王面前讒毀我。然而我主我王神使者,你看怎樣,怎樣行吧。
詩篇 15:3他舌頭讒謗人,不惡待朋友,隨夥毀謗鄰裏。
詩篇 101:5讒謗他鄰居,我他滅絕;眼目、心裡,我不容他。
詩篇 120:3舌頭啊,要你什麼呢?要拿什麼加給你呢?
箴言 10:18隱藏怨恨有説謊嘴,口出讒謗是人。
箴言 17:4行惡留心聽奸詐之言,説謊側耳聽語。
箴言 25:23北風生雨,讒謗人舌頭生怒容。
耶利米書 20:10我聽見了許多人讒謗,四圍是驚嚇。我知己朋友,窺探我,願我跌倒,説:「告他吧!我們要告他!或者他引誘,我們能勝他,他身上報仇。」
馬太福音 28:14,15倘若這話巡撫聽見,有我們勸他,保你們無事。」…
申命記 19:16-21若有見證人起來,見證某人作惡,…
列王紀上 21:10-13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面,作見證告他説『你謗讟神和王了』。隨後他拉出去,石頭打死。」…
延伸閱讀…
詩篇 27:12求你不要我交給敵人,遂其願,因為妄作見證和口吐兇言起來攻擊我。
詩篇 35:11見證人起來,盤問我知道事。
箴言 6:19吐謊言假見證,並弟兄中佈散分爭人。
箴言 12:17説出話顯公義,作假見證顯出。
箴言 19:5,9,28作假見證免受罰,吐出謊言終不能逃脱。…
箴言 21:28作假見證滅亡,唯有聽真情而言,其言長存。
箴言 24:28不可無故作見證陷害鄰舍,不可嘴欺騙人。
羣眾示威和集體抗議現時己成為家常便飯,所謂「基督教國」屬下諸國中然。許多素來沉默寡言市民參加,教士們積極提倡和參與此類抗議——企圖造成人多勢眾壓力。
世上有許多不平存在,而大多數集體行動有其苦衷。參加者往往感到這是博得人注意唯一方法。
但一個人參加此類羣眾示威是否明智呢?有些示威開始時保持和平,但暴力或暴動收場。什麼呢?
因為「羣眾心理」使個人懷有匿名感。於個人身份羣眾中甚顯著,許多人認為可以任意做出平時沒有想到要做事。可是參加羣眾行動人要分擔羣眾或羣眾中個人行動罪咎。
政府官員和法官於害怕羣眾,以致受到壓力而不顧法律和自己。避免此等事情古代以色列國中發生,載於聖經中上帝律法説:「不可行惡;不可爭訟事上偏行,作見證屈枉。」——出埃及記23:2。
延伸閱讀…
這項命令主要是法官和訟案證人頒佈,這些人可能羣眾左右而作出屈枉判決或證言。地,它適用於那些同謀法官或管理者施壓力人身上。
關於隨眾行惡,跡昭彰例證過於審訊耶穌基督時所發生事件。大祭司煽動暴民及民眾當中挑撥耶穌憎恨情緒。結果猶太人高等法院前,有許多人提出屈枉誣告。後,耶穌帶到坐在審判席上,掌握生死大權彼拉多面前。——馬太福音26:47,59-61。
彼拉多想釋放耶穌,但羣眾叫囂要他處死。(約翰福音18:29-32,38-40)猶太人雖然普遍憎恨羅馬統治,但羣眾「心理」使人地擁護該撒王和呼喊要基督處死,(約翰福音19:12-16)彼拉多本應該擁護正義,可是於恐懼,他跟從了羣眾。但這件事是不容抹煞和忘記。一切與事情有關人均要為他們流血罪向上帝交帳。五十二日後,於全國犯了罪,人覺得有如「心頭戳」,因為那時使徒彼得他們説:「故此以色列全家確實知道,你們釘[受苦柱]上這位耶穌,上帝立他主為基督了。」(使徒行傳2:36,37)這項謀殺罪責落羣眾集體和個人身上!
至於懦夫彼拉多,他後來革除羅馬總督職而放逐中死去。耶路撒冷償還血債是它後來該撒「關係」終止而反目相鬥時候,耶路撒冷公元70年終於羅馬軍隊滅。
可是,有些情況完全,例如有一羣人遭受不平對待,他們冤屈有人肯聽嗎?有其他補救辦法嗎?
個人或羣體遭遇困難時,世上有許多地方可以訴諸法律。但法律機構不予理會如何呢?或者政要們無動於衷而不願作出理想變革,法官於或懦弱而不作公平判斷。那末這羣人會獲得他們認公正待遇了。
羣眾示威和集體抗議現時己成為家常便飯,所謂“基督教國”屬下諸國中然。許多素來沉默寡言市民參加,教士們積極提倡和參與此類抗議——企圖造成人多勢眾壓力。
世上有許多不平存在,而大多數集體行動有其苦衷。參加者往往感到這是博得人注意唯一方法。
但一個人參加此類羣眾示威是否明智呢?有些示威開始時保持和平,但暴力或暴動收場。什麼呢?
因為“羣眾心理”使個人懷有匿名感。於個人身份羣眾中甚顯著,許多人認為可以任意做出平時沒有想到要做事。可是參加羣眾行動人要分擔羣眾或羣眾中個人行動罪咎。
政府官員和法官於害怕羣眾,以致受到壓力而不顧法律和自己。避免此等事情古代以色列國中發生,載於聖經中上帝律法説:“不可行惡;不可爭訟事上偏行,作見證屈枉。”——出埃及記23:2。
這項命令主要是法官和訟案證人頒佈,這些人可能羣眾左右而作出屈枉判決或證言。地,它適用於那些同謀法官或管理者施壓力人身上。
關於隨眾行惡,跡昭彰例證過於審訊耶穌基督時所發生事件。大祭司煽動暴民及民眾當中挑撥耶穌憎恨情緒。結果猶太人高等法院前,有許多人提出屈枉誣告。後,耶穌帶到坐在審判席上,掌握生死大權彼拉多面前。——馬太福音26:47,59-61。
彼拉多想釋放耶穌,但羣眾叫囂要他處死。(約翰福音18:29-32,38-40)猶太人雖然普遍憎恨羅馬統治,但羣眾“心理”使人地擁護該撒王和呼喊要基督處死,(約翰福音19:12-16)彼拉多本應該擁護正義,可是於恐懼,他跟從了羣眾。但這件事是不容抹煞和忘記。一切與事情有關人均要為他們流血罪向上帝交賬。五十二日後,於全國犯了罪,人覺得有如“心頭戳”,因為那時使徒彼得他們説:“故此以色列全家確實知道,你們釘[受苦柱]上這位耶穌,上帝立他主為基督了。”(使徒行傳2:36,37)這項謀殺罪責落羣眾集體和個人身上!
至於懦夫彼拉多,他後來革除羅馬總督職而放逐中死去。耶路撒冷償還血債是它後來該撒“關係”終止而反目相鬥時候,耶路撒冷公元70年終於羅馬軍隊滅。
可是,有些情況完全,例如有一羣人遭受不平對待,他們冤屈有人肯聽嗎?有其他補救辦法嗎?
個人或羣體遭遇困難時,世上有許多地方可以訴諸法律。但法律機構不予理會如何呢?或者政要們無動於衷而不願作出理想變革,法官於或懦弱而不作公平判斷。那末這羣人會獲得他們認公正待遇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