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聖經中關於義】什麼是義 |聖經中的 |是什麼意思呢 |

“義”基本意思是“”。聖裏”神義”是神救恩根基,”神義”履行了神要求,使神能施行祂救恩。

我們恩典,要救我們,要生命賜我們,祂巴不得我們能得救;但是,前提是能滿足他公義。所以聖裏講神義:怎樣救人,才能祂自己義相稱。羅馬書3章我們可以找到答案: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耶穌血,藉着人信,義;祂忍耐心容人先時所犯罪,今時顯祂義,使人知道祂自己義,稱信耶穌人義。公義原則,犯罪應受刑罰。開始人犯了罪,但是人沒有受刑罰,因為神計劃是到了時候「設立耶穌作挽回祭」,所以十字架「挽回祭」做成之前,「祂忍耐心容人先時所犯罪」。現在主耶穌作了挽回祭,滿足了神正義要求,神才「稱信耶穌人義」了,顯明瞭神自己是公義。神一面「耶穌血」,滿足神公義要求,使神可以接納人、赦免人罪(來九22);另一面「藉着人信」,使人得以取用耶穌流血救贖功效,坦然神(來十19)。

稱義,差不多可以説是神學裡字眼之一。那麼什麼是稱義?要瞭解稱義,離不開「義」這個字理解。因此,我們需要聖經「義」這個字用法含義。探究這個問題時候,需要指出是,保羅「稱義」教義是舊約聖經背景。因此,我們要舊約聖經開始「義」這個字含義。

我們看到「義人」這兩個字時候,基本上所想到一個人。換言之,「義」是視為是道德品質含義,但這是一種誤解。實際上,「義」是一種「關係」概念。「義」這個字基本字義是指「世上事物規範,是人和事物應該符合規範」。1因此,人履行了他身處某種關系所應盡要求,那麼他「義」,2個「義」人,因為他行為符合了這種關係「規範」;這聯繫到「行義」,這個動詞意思去履行或實踐某種關係下規範要求,做所該做。

雖然「義」這個字聖經中出現地方,並創38:26,但這節經文可以幫助我們瞭解什麼是「義」。這節經文中提到説他兒媳婦他瑪「我有義」。什麼?他瑪行為不是違背倫理道德嗎?怎麼能説「有義」呢?這是因為,雖然他瑪行為是不道德,但她是履行了或盡到了她人妻這種關係下應盡要求。當時社會文化背景下,作為妻子,應盡之責要替丈夫留後。這什麼當時女人不能生育是女人恥辱。他瑪盡到了她人妻,但沒有盡到他,沒有履行承諾,沒有讓自己小兒子當時風俗娶嫂妻,兄長留後。所以,他瑪比「有義」。請注意,這裡「義」是,是他瑪相比於來説,顯得「義」。

,掃羅説大衞他公義(撒上24:17),是這個原因:因為衞身臣子,守住了他,拒絕殺害他王。他心目中,雖然掃羅廢,但王位上,因此某個角度而言,是耶和華受膏者(撒上26:9)。

有一節經文,可以明白地告訴我們什麼是「義」含義。「你們作兒女,要主裏聽父母,這是理所」(弗6:1)。這裡翻作「理所」,原文「義」這個字。現代中文譯本這個字翻作「」。所以,什麼是「義」?我們理所要做,是我們。兒女聽父母,是,是理所,因此是我們父母關係下「義」。其實,這樣理解所反映含義,中文這個「義」字。中文裡説某個人「重義氣」,「義薄雲天」,説這個人忠於某種關係,地盡到這種關係(是朋友關係)下和義務,例如幫助朋友。

雖然上述經文是論及人人之間,但我們神之間是同樣。一個神面前是「義」人,他符合了人神之間關係要求規範。我們「義行」履行了我們神之間關系所要求規範。這種我們神之間關係,主要關係。因此,我們「義」或「義行」履行要求,遵行神誡命。因此摩西説「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一切誡命,遵行,這我們義了」(申6:25)。創15:6中説「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以此他義」,是同樣意思。亞伯拉罕盡到了一個作為造物人和神百姓當有行為,信任神(信神,神信實,可靠,可信賴)。這字保羅書信中神學用法,進一步鞏固了這個論點:稱義是關乎神關係事,而道德義毫無關。參:加3
。加3:4, 8, 11, 14, 18, 21節可以看出,稱義,不是指道德了,而是指恢復神關係,以致於可以承受神應許福氣,承受神產業。

上文提到,我們神面前「義」履行要求,遵行神誡命,律法。這個角度來説,義是律法上是否站得住,「義」意思「一方」,相反,「惡」意思「錯一方」,律法上站不住。因此,「稱義」是恢復神面前合法地位,處法庭上「一方」,神有正確關係。這種地位宣告是法庭上。這是「義」字另一用法。申
25:1中説「人若有爭訟,來聽審判,審判官定義人有理,定人有罪。」這裡「定……有理」原文「稱義」。因此,「稱義」是一個法官法庭上一個人宣判,不是人變成義人,而是宣判。

人神面前稱義是。羅4:5中「稱罪人義」,不是罪人變為義,不是成義,而是宣告無罪。路 7:29 「眾百姓和税吏既受過約翰洗,聽見這話,神為義」,不是上帝變成義,而是承認神是義,神是。

因此,福音顯明神義,有兩種層面:其一,神關係成「」;其二,神稱罪人義事上,顯明神自己是義。「今時顯明他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義,稱信耶穌人義」(羅3:26)。人神層面關係而言,能夠判定一個人神律法上站得住,只有神。只有神能宣告一個人合乎律法要求,賜他義人地位身份。

這種法庭式所稱義雖然是地位上,但是義,因為人神關係並非構事。神並非看待罪人「彷彿」他是義;他事實上義。罪人借著基督進入一個神關係裏,並且這個關係而言,他事實上是義;基督裏人他神關係而言,他是義,不是道德上義,乃是法庭義。關係上義稱義有關,而道德上義成聖(生活上)有關。

稱義是定罪相反。定罪是神向有罪人宣告罪名成立、發落永刑判決。同樣,稱義並非主觀道德義;稱義乃是神判決,洗脱所有罪狀,宣告無罪,其結果是脱離一切定罪刑罰。稱義教義意思是:神現今,後審判臨到之前,向信人宣佈了那末日要宣告無罪判決。那因此而有義不是道德完善,而是「無罪」,神他計算他罪(林後5:19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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稱義

聖經知識庫: 聖經中的”義”是什麼意思呢?

稱義是一種神關係恢復,是法庭上站了「一方」,獲得義人身份。這義人身份或地位,是。我們神關係層面義人,神並不是假裝我們是義人,或雖然知道還是罪人,義人待遇來待我們。

因此,基督徒應該神面前因覺自己行為不夠完全,認為自己是罪人,而要信心接受我們義人身份,同時神存感恩心,因為這義人身份獲得,並非我們實際行義,而是基督「我們成為罪」救贖恩典。

另一方面,我們需要知道,我們行為有很多「不義」——合乎神子民規範,因此需要努力靠聖靈行為上追求活出義,使我們「名副其實」。

聖經信心意義羅馬書第4章5節中説:     惟有作工,信稱罪人義神,他信就算義。  這句文説,一個人若想要神接納他,即應該停止用作工辦法,而要信靠神。但是除非他停止靠作工來賺這恩典,他是可能去信基督而得救。

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上帝,遵行他道,愛他,盡心盡性事奉他,遵守他誡命、律例,我今日所吩咐你,要叫你得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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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義

聖經怎麼説自以為義?

我們律法教導之下達到了這地步,應該同一教師指導之下,退而內省;此我們可以學會兩件事:第一,我們生活和律法義作一時候,我們會覺得我們所行和「道」旨意相距,所以不配保留他造化中地位,不配做他兒女。

出20:1-2「神吩咐這一切話,説:『我是耶和華你神,你埃及地奴之家領出來。摩西律法可分為以下三類:1.道德律,即神生活準則。

1、因為神本質是聖至潔,他本質上地恨。人自稱耶穌寶血洗淨罪和信稱義,而誘導基督徒,反律法廢誡命,膽冒犯神和公義,努力犯罪,證明自己耶穌寶血洗罪”信心”,是無比屬魔鬼害人異端道理。

詩篇卷一棄惡從善必蒙福1,惡人計謀,站罪人道路,坐褻人座位,2,喜愛耶和華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。3,他要像一顆樹栽溪水旁,時侯結果子,葉子枯乾。他所作順利。

基督徒説尋找上帝旨意,但他們意指,其上帝某個處境裡指引,這只是上帝旨意一部分,並且不能算是部分。基督教倫理學有兩個主要傳統,其一是倫理(constant ethics),其二是處境倫理(situational ethics)。

你來到神面前,祂希望你是坦然無懼,而不是戰戰兢兢,感覺自己罪使得你不配來到祂面前。神希望你毫無畏懼地來到祂面前,祂兒子耶穌基督死、埋葬和復活,使你成為義人,所以你完全有資格祂這裡領受祝福。

信仰中明白神,如果不能夠明白神知道多聖經知識是沒有用。神向著我們無條件接納,我們裡面有多不能夠接納自己地方,要建立起信心,相信神接納。信稱義「」英文中是通過意思,不是因為信心所以稱義,而是通過信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