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聖經英文kjv】中英雙語聖經 |英文聖經全文 |James |

欽定版聖經(英語:Authorized Version,縮寫 AV),稱詹姆斯王譯本(英語:King James Version,縮寫 KJV)或詹姆斯王聖經(英語:King James Bible,縮寫 KJB),蘇格蘭及英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及一世命令下翻譯英文版本聖經,於1611年出版,誕生是英語世界受推崇聖經譯本,稱為詹姆斯譯本或詹姆斯欽定本。英格蘭國王欽定本聖經是英國國教會官方批准的第三部聖經,第一部是1535年出版《大聖經》,第二部是1568年出版“主教聖經”。但早期譯本有問題,所以當時英格蘭國王詹姆斯授權翻譯一本英語聖經。詹姆斯譯者一些指示,要他們保新譯本符合英國國教治理方式,反映國教主教制度。有47位學者參與了欽定本聖經翻譯,他們是英國國教成員[1]。欽定版聖經39卷舊約聖經、27卷新約聖經外,包括14卷次經,但目前改革宗、浸禮宗,以及大部分福音派教會發行欽定版聖經中無次經,僅包含基督新教認可39卷舊約聖經、27卷新約聖經正典。

欽定版聖經不僅影響了隨後英文版聖經,英語文學影響是。讓受教育普通人能知曉神旨意,該部聖經詞彙量一共只有8000個常用英文單詞,因此十分理解。一些作者,如約翰·班揚、約翰·彌爾頓、赫爾曼·梅爾維爾、約翰·德萊頓及威廉·瓦爾茨華斯這個版本聖經中得到啓發。一些聖經如英語修訂版聖經、新美國標準版聖經、修訂標準版聖經(the Revized Standard Version),有欽定版聖經(New King James Version)是這個版本修訂版。儘管國際版聖其他版本聖經有説它們是這個版本修訂版,但是可以看出這些版本所受影響。

1380年,威克里夫當時通用拉丁文聖經譯成中古英文。

青年學者丁道爾(1484–1536)崇奉教宗羅馬公教學者辯論時,説出言性壯語:“我不管教宗和他規條;如果上帝我年,短短數年之內,我要使扶著犁耕田農家孩子,你懂聖經!”1522年,他得到了馬丁路德翻譯德語聖經,受其啓發,決定聖經翻譯到英語中。1526年1536年十年間,丁道爾聖經及舊約一半譯現代英語,但沒有譯完異端罪處以火刑了。但丁道爾聖經後世譯本產生了影響,後來《馬太聖經》,英國第一本官方認可《大聖經》,以及《日內瓦聖經》奠定了基礎。欽定版聖經有百分之八十多來丁道爾翻譯聖經[2]。有人説,英語聖經歷史開始於丁道爾,而非威克里夫。

1604年詹姆斯召開漢普敦御前會議 (The Hampton Court Conference) 是決定翻譯《欽定本》會議 ,而這會議是清教徒呈詹姆斯“千人呈請書”(Millenary Petition)所引起 。[3]伊麗莎白一世執政時,清教徒接受教會內,很多認為不合聖經真理傳統,詹姆斯登位,清教徒覺得是改革機會,遞上“千人呈請書”,列舉了四個主要改革項目,包括受洗畫十字聖號、神職人員穿着禮袍、婚禮中使用指環、聽聞基督名諱時要欠身表敬意。[4]另外,呈請書是清教徒表達詹姆斯效忠,因為詹姆斯支持,是他們改革唯一盼望。

於清教徒發起請願,引起了國內主教們震撼。如詹姆斯支持清教徒,意味着主教權力會削弱,而當時詹姆斯迴應清教徒請願,決定停止徵改“什一税”,這是主教們以來財政來源,這引起主教們,故力挽狂瀾,主教們發動打擊清教徒攻勢。主教當中以理查德·班克勞夫(英語:Richard Bancroft)首, 説服詹姆斯相信君主制度統治,需要有主教制度輔助,主教是英國王室支持者,清教徒改革會威脅國王行使權力。班克勞夫策略,令詹姆斯收回停徵“什一税”決定,使他清教徒支持有所保留,而保持國內宗教和平,詹姆斯決定召開一次會議,解決所有宗教問題,這漢普敦御前會議。[5]

1604年1月14日,漢普敦御前會議召開,清教徒以為詹姆斯是一個新教支持者,但會議開始後,發現事情並非如他們想。會議第一個焦點是有關崇拜使用《公禱書》,清教徒要求廢除它,它是羅馬天主教儀式產物,很多字眼合聖經真理。可惜是詹姆斯只想國內宗教局面,以免任何過激改動,令國內宗教衝突升温,於清教徒任何提議,詹姆斯傾於維持現狀,儘管他想協調清教徒和主教會之間衝突,發現不能做到中立角色。

會議轉捩點,是清教徒提出要有一部新譯聖經,教會中加以宣讀。 當時流行《日內瓦聖經》已成英國銷售量聖經,清教徒本想得到詹姆斯認可,讓《日內瓦聖經》成為可教會宣讀權威聖經,可惜詹姆斯表示:“所有譯本中,《日內瓦聖經》是。”[6]這是因為此聖經很多註釋,包含了反帝王思想,詹姆斯認為這會影響他管治威信。清教徒見《日內瓦聖經》可能成為官方認可聖經,提出新釋一部聖經要求。

詹姆斯贊成翻譯一部聖經,因為這符合他期望。清教徒了眾多要求後,詹姆斯發現到一個讓步地方,令會議陷入完全膠着狀態,譯聖經提意使詹姆斯看到出路,因為翻譯聖經工作曠持日,可以滿足清教徒要求,二來短期內用作出任可改變,引起任何確定宗教紛爭。另一方面,詹姆斯期望譯本中,刪除所有類似《日內瓦聖經》註釋,可以註釋內,出現任何反君主統治字眼,使新版聖經能夠成為凝聚國家工具,成為國家整合宗教力量。

主教方面,班克勞夫翻譯聖經提議,及後他主導整個聖經翻譯工作。漢普敦御前會議結果大致上符給主教利益,對清教徒小小的讓步,構成他們威脅。另一原因,是班克勞夫知道抗《日內瓦聖經》權威性,反而發揮影響力,影響翻譯工作會得多,這可以保譯文內容和主教立場相符,會主教當權地位構成威嚇。個人上,班克勞夫希望透過完成翻譯工作,得到詹姆斯信任,成為新一任大主教。

希伯來四字聖名猶太教傳統尊為聖,讀寫這個字成為忌諱。 多數學者認為,耶和華(Jehovah)這個名稱可能是歐洲中古世紀(1100年前後),四字拉丁字母JHVH,混合了“主”(希伯來語:אֲדֹנָי‎,音Adonai)母音組合後形成。中世紀時猶太學者希伯來語4字神名標上(母音“主”“adonai”符號),(希伯來語單詞(原音)寫中央而(母音)寫輔音上面或下面,組合點和短線表示,所以可以“YHWH”與“adonai”元音符號下)。當時聖經抄本這樣寫目的,乃提醒猶太裔讀者要念成“adonai”(意為“我主”)。而早期聖經譯者翻譯時,直接地輔音和元音拼在一起,而成了“YaHoWaH”(加字後翻譯“耶和華”因為尊為聖 所以神名現代人是不能念出)。
舊約聖經,與使用耶和華名中文譯本,欽定本大部分Jehovah換成LORD(四字母寫,區別Lord);但是兩個地方(賽12:2和26:4),原文兩個Jehovah時候,此譯本譯the LORD Jehovah。其他譯出Jehovah五處地方是創世記22:14、出埃及6:3、出埃及17:15、士師記6:24、詩篇83:18。

新約聖經,於欽定本使用文本是公認文本(拉丁語:Textus Receptus; 英語:received text),而現代譯本使用是亞歷山大文本類型(主要兩個抄本,西乃抄本和梵蒂岡抄本),所以很多地方,欽定本現代譯本有差別。其中差別之一是:現代譯本亞歷山大文本類型缺少馬可福音16:9-20和約翰福音7:53-8:11;因此現代諸多譯本(如英語新國際版聖經、漢語聖經新譯本)其保留,但正文中或腳註裏告訴讀者是後來抄本加上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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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聖經全文(King James Version)

公認文本有幾個版本,有伊拉斯謨文本,有羅伯特·司提反文本,有貝扎文本 ,它們之間是存在一些。弗雷德裏克·斯克裏夫納仔地查考欽定版聖經底本,發現其譯者們主要貝扎1598年版本,但參考了羅伯特·司提反文本,此外參考了武加大聖經版本[7]。他發現欽定本聖經139處地方貝扎文本不一致[8]。其中59處地方司提反1550年文本是。其他幾十處地方,他能伊拉斯謨版本中或是《康普魯頓合參本》中找到應[9]。但一些地方,他找不到欽定本對應希臘語文本,而拉丁武加大聖經中找到了對應[10],比如約翰福音10:16,希臘語是“合成一羣”,但欽定本是“合成一圈”,武加大譯本 “unum ovile”。如,使徒行傳9:6前半句話“掃羅驚恐地説道,主,要我做什麼?”是源自拉丁武加大譯本。

以下經文縮寫:KJV(欽定版聖經)、ASV(美國標準版)、NIV(新國際版聖經)和NASB(新美國標準聖經)和中文和合本聖經,以及羅馬天主教使用思高本聖經。[11]

※ 這裏只有中文和合本自己加了一個”另”,而其他英文聖經沒有other或是another字眼。

現在印刷欽定版聖經基於1769年牛津大學出版版本,而不是1611年版本。 牛津版聖經糾正了一些標點錯誤,於為達通順而增加單詞斜體仔細地標記,並了拼寫,使全書統一並和現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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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英雙語聖經_和合本-kjv

中文英王欽定本Chinese King James Version

比如1611年版本所有讀作/v/u改寫v,例如haue拼寫have。

《欽定本》於1611年正式出版。整本聖經有用心地編輯,反映出王室維護政權和主導人民宗教思想所作努力。伊利沙白女王起,王室對主流日內瓦譯本十分反感,因為它威脅到王室權力。[12]直到王室支持《欽定本》出版及推廣,取代《日內瓦譯本》成為主流聖經。從《欽定本》序言、注、神學詞彙和附錄四方面可見製作團隊如何有技術、精心地出版政治譯本。

序言是一本書開場白,預備讀者閲讀眼光和思維。

《欽定本》刪日內瓦譯本注,由此刪除清教徒反君王解讀。讀者閲讀聖時無可避免地要詮釋經文,而注就影響他們詮釋角度和立場。《日內瓦》譯本提供注,並非澄清經文地方,而是要提倡清教徒反君王思想立場。詹姆斯認為它“片面、、煽動,而且顯示多危險而叛亂性思想”[18]。

《欽定本》基督新教中具有影響力。然而,儘管部分偏向福音主義新教派別(如美南浸信會)堅信《欽定本》誤[30][31],當代聖經研究發現《欽定本》一些翻譯上錯誤。例如,《欽定本》譯者希伯來語瞭解,一些地方出現了誤譯。如《欽定本》希伯來詞רֶאֵם‎(Re’em,意為野牛、原牛)錯翻成了獨角獸[31][32]。

KJV聖經於英格蘭國王詹姆士一世兼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在位時(17世紀初,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死後)寫。應該晚於莎士亞著作一點點時間。
那時代,英國人是近代英文寫嗎?KJV和莎士比亞著作是如此?
因為我讀KJV裡面文章,譬如”Thou”主格或是受格….,那是現代英文常用。